過去一月最令我心涼的消息,是皇家馬德里再次於歐聯十六強鎩羽而歸。

皇馬於季初大洒金錢,以天價買入C朗和卡卡,還揚言會再以天價買入列貝利,衝擊睽違已久聯賽錦標和的歐聯冠軍。當時我曾在網上論壇發言,熱切期待皇馬於新球季四大皆空,今天看來,這預期並非沒機會實現。老網友都知道我一直對以金錢掛帥的大球會不存好感,佼佼者包括了皇馬、車路士和今年曼城。這些球會都有一些共通點:

1. 球會班主都是腰纏萬貫的大亨,而且往往是暴發戶,如倒賣前蘇聯國家資產的車路士班主油王阿巴莫域治和新入主曼城的阿聯酋王室成員艾拿希恩。
2. 球會不問價以極高溢價買入球員,低價賣出球員,經典莫如皇馬09年花近二億三千萬鎊買入8名球星(C朗、卡卡、賓施馬、沙比阿朗素等等),卻半賣半送賣出7名失寵球員(如亨特利爾、沙維奧拿等等)。
3. 球會收入極豐厚,09年全球收入(包括門票收入、贊助、商品及電視轉播)最多球會,皇馬名列首位。但此收入並非盈利,並無扣除主要營運費用如球員轉會費和薪金。若以盈利排名,以上所列出的球會每年虧損動輒過億英鎊,以虧損排名必定仍會名列前茅。
4. 球會資不抵債,09年底,車路士和曼城的班主分別註銷了3.5和3億英鎊貸款,這些球會能避免破產,班主不斷以貸款換股權是唯一原因。

過去10年,海外富豪收購入股歐洲球會(尤其英超球會)的金額不斷增長,資金泛濫下惡性循環是球員轉會費和薪金迅速增長,令大部份歐洲球會連年虧損。如上文所言,若球會班主資金充裕,便會不停以貸款換股權再貸款支持球會,最後結果是貧富懸殊現象到達崩潰邊緣。 經歷金融海嘯,球會收入減少,海外富豪的財政和投入資金亦大受影響,大球會資不抵債問題開始浮現,小球會的財政危機更浮上水面,面臨破產。歐洲足球聯盟(UEFA)日前公佈一份報告顯示,歐洲頂級球會的薪資成本以「難以置信」的速度增長,甚至吃掉球會三分之一的營收,讓部份球會因此面臨破產命運。 UEFA指出,歐洲有將近200個球會的薪資,佔營收比重高達70%,當中甚至有57個球會超過100%。這個發現迫使UEFA發起「財務公平競爭」運動,計劃從下一賽季開始訂定新的薪資發放準則,將在2012年生效,到時候不依準則的球會將被禁賽。這套新準則引發了大球會和球員口誅筆伐,大加反對。

UEFA的「財務公平競爭」運動,對於熟悉北美職業運動的網友,絕不陌生。70-80年代中,NBA並無任何薪金管制,結果和今天歐洲足球一樣,理所當然大城市大球會獲得壟斷性優勢,收入(門票收入、贊助、商品及電視轉播等)遠比小城市小球會高。小球會永遠榜末浮沉,門可羅雀,收入微薄自然難以高薪挽留好球員,惡性循環下,可爭奪錦標的永遠不離大城市球會。(這和今天的英超Big 4 何其相似!)有見及此,NBA引入球會總薪金上限制度(Salary Cap),限制每個球會所有球員的總薪金,一旦超過薪金上限,富豪球會需支付豪華稅(Luxury Tax),每超過一元需支付一元,所有收回的豪華稅會給小球會均分,支持小球會的營運。這制度令NBA大球會優勢驟減,小球會百花齊放,爭標球隊增加,競爭更激烈,球迷人數大幅增加。

80-90年代是NBA的黃金時代,全球電視科技普及化,加上Larry Bird、Magic Johnson、Michael Jordon等球星的魅力令NBA邁向全球,球會收入急增,卻引發球員薪金以幾何級數增長,當年一個無NBA經驗的新手球員已可簽下10年每年7百萬美元的合約。1998年,當年23歲的超級球星Kevin Garnett簽了一份震驚所有NBA球會班主的合約,6年的薪金達1.26億美元,歐洲足球計算方法即平均週薪27萬英鎊,是今天歐洲足球頂級球星美斯週薪的2倍,朗尼週薪的3倍。這份世紀合約的後果是眾班主於1998-99年球季取消所有比賽,要求制定球員薪金上限(Maximum Individual Contracts)。經過班主和球員工會歷時半季的停賽磋商,NBA主席Stern從中斡旋,最後是班主獲得勝利,將每年球員薪金上限定於9百萬至1千4百萬美元(按年資遞增)。球員在這次罷工事件中是輸家,因此新一代的超級球星Lebron James和Dyawne Wade的薪金,和一些二級球星都是一樣,受制薪金上限。NBA至今仍然維持這種制度,經歷金融海嘯,暫時並無球會出現財政問題。

談了很久,其實還未到正題,以上這些和經濟理論有何關係?其實大家有否發覺,歐洲足球營運模式和北美職業運動(如NBA)營運模式孰優孰劣的爭論,與歐美國家百年以來經濟自由主義(Adam Smith's Economic Liberalism)、凱恩斯主義(John Keynes' Keynesian Economics)、甚至社會主義(Socialism)孰優孰劣的爭論何其相似。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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